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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教学素养提升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13  作者: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提高青年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学校将继续实施“青年教师教学素养提升计划”。现将本学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青年教师上岗培训

1.培训对象

2016年学校新进青年教师以及2015年入校未参加培训的教师,人员名单见附件1

2.培训内容及要求

1)本学期青年教师上岗培训工作活动安排见附件2

2)青年教师应按时按要求参加各项教育培训活动,并认真做好课堂笔记,将内容及体会填写到《青年教师成长记录本》。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者,须提前书面请假,活动累计缺勤五分之一及以上者,需重新参加培训。

二、严格落实青年教师助教制

1.各院部要根据《青年教师助教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针对每位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专业培养方向。

2.各院部要结合青年教师的专业培养方向,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担任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由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共同制定和填写《青年教师助教培养计划表》(见附件3,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每年只能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3.本学期,青年教师应跟随指导教师进行一门本科课程的全程听课,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协助指导教师承担一门课程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习题讲解、实验指导等工作,并认真填写《青年教师成长记录本》。

4.各院部将《青年教师助教培养计划表》汇总后于109日前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三、举办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比赛

本着“重在过程,增进交流,以赛促教”的原则,本学期11-12月份将继续举办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比赛设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个组别,过程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包括教案评比、课堂教学、教学反思三个环节,选题为十选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2012年《“青年教师教学素养提升计划”实施意见(试行)》(中石大东发〔201248号)文件规定,新进青年教师须在培养期(三年)内参加一次学校组织的教学比赛。各院部应根据文件要求合理安排参赛教师,并积极组织开展院级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使更多的青年教师有锻炼提高的机会。

四、强化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

1.各院部应依托学科优势及校企联盟,加强青年教师工程实践锻炼基地建设,原则上截止到本学期末,所有工科(含管理)学院都要建有工程实践锻炼基地。

2.各院部要做好新学期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组织、管理工作:

1)落实2016-2017学年选派教师名单,加强派出前锻炼计划的前期论证,明确派出教师锻炼的目标和任务,并组织教师认真填写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申请表(见附件4)。

2培养锻炼期间,院部应定期与培养单位和教师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师的培养状况;

3)对于本学期培养期满的教师,院部应及时联合培养单位对其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4)各院部将本学年选派教师的相关材料(附件4-5)汇总后于1014日前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学期末,学校将组织青年教师工程实践锻炼经验交流会,总结和分享工程实践锻炼取得的成果,加深青年教师对工程实践锻炼的认识,要求2016年完成实践锻炼的教师和新进教师参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院部应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和落实本单位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与考核,确保“青年教师教学素养提升计划”的全面落实。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尹星;电话:86983202Emailyinxing@upc.edu.cn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上岗培训人员名单.docx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上岗培训活动安排表.docx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年教师助教培养计划表(第一年).docx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申请表.docx

附件5: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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