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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对照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22  作者: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全面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本科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审核评估对照自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评估指标体系(第一类);

2.近年国家关于立德树人、三全育人、四新建设、课程教材建设、课堂革命、创新创业、产教融合等方面的系列文件和要求;

3.教育部巡视、上一轮审核评估以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等过程中反馈的本科教育教学相关问题。

二、自查要求

1.统一思想,更新人才培养理念。以迎接新一轮审核评估为契机,聚焦新时代人才培养要求,组织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深入研讨、凝聚共识,明确培养目标,系统推进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

2.摸清家底,查摆本科教育教学问题。坚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不回避问题,不夸大成绩,客观认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发展的现状与问题,深入思考推动内涵发展的方向与举措,填写《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对照自查表》(附件1)。

3.评建结合,将评、建、改工作融于日常教育教学过程。正确看待、处理评估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结合课堂教学、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评估专家用表(附件2),严格规范教学档案管理,如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试卷、毕业论文、实践记录等,保证档案材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4.深入探索,打造院部本科教育教学特色。系统梳理、总结上一轮评估以来,院部本科教育教学传承或创新形成的人才培养特色、亮点,结合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具体要求,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继续予以深入打造,在此基础上每个院部形成1-2个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院部630日前将审核评估工作对照自查表发送至yanghui2007@upc.edu.cn,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联系人:杨慧,电话:86981301


 


附件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对照自查表(教学院部用).docx

附件2:课堂教学、试卷、毕业设计(论文)评价表(供参考).docx

附件3: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共性问题清单.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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