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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教学素养提升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11  作者: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提升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学校继续全面实施“青年教师教学素养提升计划”,现将本学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青年教师上岗培训

1.培训对象

2015年学校新进青年教师以及2014年入校未参加培训的青年教师,人员名单见附件1

2.培训内容及要求

1)上岗培训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2

2)青年教师应按时按要求参加各项教育培训活动(其中视频讲座学习本学期要求不少于4次),并认真做好课堂笔记,将内容及体会填写到《青年教师成长记录本》。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者,须提前书面请假,活动累计缺勤五分之一及以上者,需跟随下一年入职教师重新参加培训。

二、落实青年教师助教制度

1.各院部要根据《青年教师助教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针对每位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专业培养方向。

2.各院部要结合青年教师的专业培养方向,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担任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由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共同制定和填写《青年教师助教培养计划表》(见附件3,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每年只能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3.本学期,青年教师应跟随指导教师进行一门本科课程的全程听课,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协助指导教师承担一门课程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习题讲解、实验指导等工作,并认真填写《青年教师成长记录本》。

4. 各院部将《青年教师助教培养计划表》汇总后于109日前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三、推进青年教师工程实践锻炼

1. 各院部应依托学科优势及校企联盟,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青年教师工程实践锻炼基地,构建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长效机制。

2. 各院部要做好新学期的青年教师工程实践锻炼工作,落实选派教师名单,明确教师锻炼任务,并加强锻炼计划的前期论证、中期检查以及结果的考核工作,以确保工程锻炼的实效。

3. 教师在培养锻炼期间要定期向所在教学院部主动汇报工程实践锻炼情况,锻炼期满后,应认真撰写工程实践报告,填写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表,并由所在教学院部和培养单位共同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学校每年将组织完成锻炼的教师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锻炼的成效与不足,明确改进的思路与措施。

4. 各院部将本学期将要派出的教师名单汇总后于109日前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各院部应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和落实本单位青年教师培养与培训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晓伟 电话:86983202  Emailzhangxw@upc.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910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上岗培训人员名单.doc

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上岗培训活动安排表.doc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年教师助教培养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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